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赌博地震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|
||||
|
各县(市、区)科学技术局、秀洲区应急管理局: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明确执法任务,确保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正确实施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地震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》《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地震行政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20年5月25日至7月30日。
二、检查部门和人员
市、县(市、区)地震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。
三、检查事项
(一)“双随机”抽查事项
1. 对侵占、毁损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,危害地
震观测环境,破坏典型地震遗址、遗迹行为的行政检查(简称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检查);
2.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行政检查。
(二)专项检查
3.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应用的行政检查;
4. 对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应用的检查。
(三)日常(即时、巡查)检查事项
5. 对有关单位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行政检查;
6. 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
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行为的行政检查;
7.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和新建地震监测设施行为
的行政检查;
以上 1-7 项由县级以上地震部门负责检查,市级地震部门指导参与,其中第4 项由省地震局另行印发检查方案。
四、检查对象
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台站及设施,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,在我市开展和准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,学校、医院等企事业单位,专用台网建设单位等,详见《浙江省地震行政检查操作指南》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日常(即时、巡查)检查根据工作实际,每个检查事项确定若干个检查对象,在“掌上执法”平台发起巡查任务,选择相应检查表单,添加2名以上执法人员,完成检查任务。
(二)双随机抽查中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根据省局发布的抽查任务,市级地震部门在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接收检查任务,并结合实际选择下发到各县(市、区)地震部门。地震监测台站抽查按属地原则,由台站所在地地震主管部门开展抽查。接收双随机任务后,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,并同步到“掌上执法”平台完成检查任务。
(三)检查对象确定后,一般应当书面通知检查对象准备好检查材料等相关事项。根据工作实际,原则上应当开展现场检查,因交通不便等因素可以开展书面检查。有条件的使用音像记录,没有条件的可以使用手机录像、拍照,并上传至“掌上执法”平台。检查人员应当按照《浙江省地震行政检查操作指南》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,做好检查对象、执法人员的签名工作,其他相关内容应当现场录入“掌上执法”平台,因网络等原因未能录入的,应当及时补录。
(四)本年度地震行政检查中的部分事项为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合检查,由省地震局负责发起,市、县(市、区)地震部门要根据省地震局的检查任务、检查时间部署执法人员,配合省地震局开展联合检查。其他检查事项请根据属地原则由县级地震部门自行开展检查。
六、组织保障
行政检查工作是市委、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,“互联网+监管”和“掌上执法”平台的执法数据达标率,其最终结果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府考核。各县(市、区)地震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行政检查工作,加强行政检查工作的人员、经费、车辆保障工作,确保执法人员正常开展执法,顺利完成检查任务。
请相各县(市、区)于7月30日前报送地震行政检查总结。
联系人:钟伟,联系电话:13967321191。
附件2 全市地震系统抽查对象名录库(地震监测台站).docx
网络博彩平台
2021年5月20日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